四川:超15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须用绿色建材
过去建房用现拌砂浆,石头、黄沙、水泥堆一地,工人搅拌后抹墙,尘土漫天;而如今预拌砂浆实现工厂生产、包装,运到建筑工地只需加水拌即可使用……绿色建材,正悄悄改变建筑业的生态。
省住建厅近日透露,我省即将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工作。为何要推进这项工作?这对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有何益处?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
问:什么是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为何要推动这项工作?
答:标识管理就是依据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和细则,对相关建材产品进行评价,确认其等级及诚信分值并进行标识。
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是绿色建筑的一项基础工作。建筑由建材构成,如果建材不执行绿色标准,就无法想象绿色建筑能达到节能减排、改善生活环境的目标。然而目前建材市场鱼龙混杂,哪些才是真正的绿色建材?产品是否限制甲醛等含量?这显然不能只依靠企业自律,而需要相关机构给出、专业的判断。
问:要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由省建设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建立统一的绿色建材标识产品信息、诚信分值发布平台,动态发布管理所有产品的评价结果与标识产品目录。
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须由企业提出申请。申请的建材产品要符合绿色建材的技术要求,并在实际工程中应用;具体到不同类型产品,有不同评价细则,但都会考察产品质量本身,以及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绿色建材的相关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绿色建材从低到高分为一、二和三三个等级。标识有效期为3年。取得标识的企业,可将标识用于相应绿色建材产品的包装和宣传。
另外,我省将坚持对绿色建材标识应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建筑能效测评、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中,由各地相关部门对绿色建材产品的性能指标及诚信分值进行监督核查。
问:哪些建筑必须使用获得标识的绿色建材?
答:根据《四川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1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应当使用获得标识的绿色建材。
与此同时,鼓励企业研发、生产、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优先使用获得绿色评价标识的建材;鼓励使用建筑废弃物、工业废渣生产建材,鼓励采用自保温系统;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尽可能减少实心页岩砖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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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材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内可减少对天然资源消耗和减轻对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2015年以来,省住建厅先后组织对《四川省绿色建材技术导则》和《四川省绿色建材技术细则》进行了评审,批纳入绿色建材评价的材料包括预拌混凝土、隔墙板、防水卷材、塑料管材、建筑陶瓷、烧结墙体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岩棉矿渣及制品钢筋、塑料型材、塑料门窗、铝合金型材、铝合金门窗等15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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